个人观点、仅供参考

2025年9月1日,一项关乎所有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新规即将实施——个人“自愿”放弃缴纳社保的行为将不再被认可,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则面临更多赔偿的严厉处罚。这一政策变革表面上是对社保缴纳流程的更完整的调整,实则蕴含着国家对社会保障体系功能定位的深刻反思与重新建构。

现在,有很多人在上班时没有缴纳社保,具体是什么原因呢?小编认为,第一,有的企业不遵守法律;第二,有的员工想要自己发 到手的工资多一点,就自愿放弃缴纳社保,但是现在社保出了新的规定,以后无论什么原因,企业如果不给员工缴纳社保,都不行了,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新规定让这两种原因都不能够成立了呢?小编带大家一起解读一下。

8月1日,最高法发布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(二)》,这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,其中,有一项内容,涉及到的是不交社保的。根据最新司法解释,无论双方协商还是劳动者单方承诺,任何“不缴社保”的约定都是无效的。

这就说明,以后无论是企业主动不给员工缴纳社保,还是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,都是不可以的,尤其现在有很多年轻人执意不交社保,只想到手的工资多一点,企业只能让员工写一个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证明,现在这也是不被允许的了。

其实小编认为,当代年轻人针对交社保到手的工资就少这一点,其实是现在这些年轻人没有忧患意识,只看到眼下而没有放眼未来,社保还是很重要的,我们每个月需要交的保险包括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、生育险,如果不缴纳养老保险到一定年限,那么你就不能领取养老金,晚年还要去打工挣钱养老,给儿女增添很多负担;再来看医疗,如果不缴纳医疗保险,那么去医院看病就会花费自费更多的钱,当去医院看大病时,国家会给你报销百分之七八十,自己花的钱就少了很多;更不用说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,这都是国家在保障上班人员的权益,所以还是交社保更加重要。

新规定的实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。对劳动者来说,它确保了社保权益是被大家实质享有的,为未来的生活筑起了更为牢固的安全网;对企业来说,虽然短期内可能增加用工成本,但长远看有利于企业的劳动力更加稳定和和谐,推动企业从成本竞争向效率竞争转型;对社会来说,这一政策将强化社保的抗风险水平,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积累更加充足的制度资源。

那么有人可能会问,劳动法很早就要求了要为员工缴纳保险,那和现在新出的规定有什么区别呢?

最大的区别就是明确了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需要赔偿。以前个人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或者说和企业协商一致不缴纳社保,企业大概就需要补缴,并没有明确规定需要赔偿。9月1日以后就会有赔偿的规定了,企业就要承担赔偿的责任。

根据这个最新的司法解释,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,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,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,劳动者每工作一年需得支付一个月的工资。

企业如果不给员工缴纳社保,员工如果索要赔偿,那就是企业不仅要给员工补缴社保,还要赔偿员工工资,员工工作满几年要赔偿几个月的工资,比如这个员工在企业工作了3年,企业从未给他缴纳过社保,员工如果起诉企业未给自己缴纳社保,那么企业就需要额外再给员工支付3个月的工资,这其实对企业来说也是会更多的增加成本的。

这一项制度的完善更深层次的增加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这项新规的实施,将推动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向着更加公平、更可持续的方向迈进,为构建共同富裕的社会格局打下坚实基础。所以趁现在这个时机,企业应抓紧时间给员工缴纳社保,抓紧补交还能避免承担支付赔偿的责任。现在的年轻人也要将眼光放长远,积极的缴纳社保,不要再自愿放弃缴纳了,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才是最正确的答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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